关于核定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2003年度
(下半年)集中招标采购中标药品
临时零售价格的通知

津价医药〔2004〕37号



市卫生局:
  受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委托,天津环渤海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已完成2003年度(下半年)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代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核定后的中标药品临时零售价格和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委托天津环渤海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代理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其临时零售价格按照市物价局核定的价格执行。临时零售价格可以下浮。本通知中未公布临时零售价格的中标药品,其价格另行下达。 
  上述规定及中标药品临时零售价格自2004年1月31日起执行。
  附:中标药品临时零售价格

天 津 市 物 价 局  

二OO四年一月二十九